省教育廳昨日發出有關進一步加強中小學體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從今年起,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全省各中小學必須安排部署為期4個月的學生冬季長跑活動。據悉,省教育廳還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體育課程計劃,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
實行“體育、藝術2+1項目”
學生至少掌握兩項體育運動一項藝術特長
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認真落實中小學體育課程計劃,使學校保質保量地開齊開足體育課。據悉,全省所有中小學必須立即制訂本校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的實施方案。每天上午全校統一安排不少于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必須在下午課后組織學生進行一小時集體體育鍛煉,且必須將體育鍛煉時間及內容列入教學計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從今年秋季開始,在體育、藝術課程中,以及課余體育、藝術活動中,全面實行“體育、藝術2+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
組織學生冬季長跑
為期4個月: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各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大課間和下午課余時間,組織動員全體師生到操場上、陽光下、大自然中鍛煉身體、增強體質。從2011年起,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各中小學必須安排部署為期4個月的學生冬季長跑活動(部分體育場地受限的學校,不同年級可以長跑和跳繩交替進行)。每年10月至12月,各中小學還將組織《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工作。
體育工作不得力
中小學校長考核將被“一票否決”
省教育廳明確提出,按國務院批準頒布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規定,有條件開展課余體育訓練的學校須按程序進行申報,經省廳批準后方可開展和參加1—3個運動項目的課余訓練和競賽。
省教育廳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和不斷強化中小學體育工作的監督、檢查、評價和問責機制,對體育工作不得力、學生體質下降的中小學和學校校長,要實行年度考核和各種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堅決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來源:成都日報 記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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