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及財政部、教育部的有關部署,大力促進我省學前教育發展,更好滿足社會需求,經省政府同意,日前,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對全省各地促進學前教育發展提出了要求,并明確了我省當前階段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財政政策。主要政策有以下八項:
1.利用農村閑置校舍改建幼兒園,各級財政按照改建面積、新增入園幼兒人數和一定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2.依托農村小學增設附屬幼兒園,各級財政按照新增班數和一定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3.開展農村偏遠地區學前教育巡回支教試點,對納入國家試點的縣,各級財政對巡回支教志愿者和新設的巡回支教點,按一定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4.各級財政設立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專項資金,建立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機制,對普惠性、公益性民辦幼兒園發展給予獎勵性扶持。
5.各級財政設立扶持城市學前教育發展獎補專項資金,建立扶持城市學前教育發展獎補機制,對解決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園和城市集體、企業、事業單位辦園向社會提供普惠性、低收費學前教育服務等,給予獎勵性補助。
6.建立困難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對普惠性幼兒園的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每人每月減免保教費100元,由政府財政對幼兒園給予補償。
7.2011—2013年,在全省新建700所公辦幼兒園,所需資金由地方各級財政共同分擔。
8.從2012年起,按照“工資全保、公用適量、收費補充”的思路,建立我省公辦幼兒園經費保障基本制度,保證公辦幼兒園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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