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3歲幼兒優先入園 成都公益性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今起實施
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印發《成都市公益性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并從今天(9月1日)開始實施。據悉,公益性幼兒園將優先滿足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3周歲的幼兒入園,每年秋季招生,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作為招生、編班的條件。按照計劃,成都市擬在2015年全面普及公益性學前教育。
登記注冊園均可申報公益園
據了解,公益性幼兒園指滿足具備成都市戶籍的城鄉3—5周歲幼兒接受基本學前教育的機構,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并享受政府補助。
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了登記注冊的幼兒園都可申報成為公益性幼兒園——民辦幼兒園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按規定,申報成為公益性幼兒園者,須達到幼兒園辦園基本要求——五城區和高新區的幼兒園須達到《成都市城區幼兒園辦園基本要求(試行)》;其他區(市)縣幼兒園須達到當地相應的幼兒園辦園基本要求。
公益園優先3周歲幼兒入園
公益性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作為招生、編班的條件。據了解,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年6月上旬需發布招生公告,公布本區域內公益性幼兒園的名稱、地址、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及收費標準等信息——公益性幼兒園也須在公示欄上予以公告。
按規定,公益性幼兒園應優先滿足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3周歲的幼兒入園。根據招生計劃,招收幼兒園所在社區、街道本區(市)縣戶籍的適齡幼兒。若有空余學位,可考慮接收其他幼兒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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