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辦函〔2011〕28號
關于下發《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教育局、衛生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市疾控中心:
為保證我市兒童入托、入學時查驗預防接種證及疫苗補種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有效預防傳染病在托幼機構和小學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下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工作實施方案
為保證我市兒童入托、入學時查驗預防接種證及疫苗補種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市學校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以區(市)縣為單位,每年轄區內托幼機構(小學)查驗補種工作開展率達100%;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每年新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率達100%,補證率達100%。
(二)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疫苗、白破疫苗針次補種率均達到95%以上。
(三)以托幼機構(小學)為單位,同批兒童在校期間無疫苗針對傳染病的聚集性病例和暴發疫情發生。
二、職責分工
(一)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完善查驗補種工作方案,組織、督促托幼機構(小學)落實預防接種證查驗補種制度。
(二)市、區(市)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督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疾控中心履行免疫規劃職責。
(三)托幼機構(小學):負責把好新生報到預防接種證查驗關口;動員和督促學生家長按時帶孩子進行補種;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做好查驗和補種登記表格的歸檔保存。
(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負責做好常規接種和免費補證、補種工作,指導托幼機構(小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收集轄區內預防接種證查驗、補證數據和本社區的補種數據并上報。
(五)市、區(市)縣疾控中心:負責組織預防接種和查驗補種業務技術培訓,按時匯總并上報相關數據,對數據進行分析評估和反饋,開展查驗補種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督導。
三、查驗、補種對象及內容
(一)查驗對象
本市所有托幼機構、小學(包括設小學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新入托入學和轉學兒童。
(二)補種對象
經過查驗預防接種證,按程序未完成免疫接種針次的托幼機構、小學新入托入學和轉學兒童,應及時到指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按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免費補種相應疫苗。
(三)驗證內容
根據《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規定的免疫程序查驗兒童預防接種證接種記錄,具體免疫程序見附后。
四、查驗補種工作流程
(一)開學之前,托幼機構(小學)負責通知新入托入學兒童家長以下事項:1、帶孩子報到時需要攜帶《預防接種證》才能完成注冊手續;2、若接種證遺失,請家長報到之前到原發證(接種)單位查詢補辦;3、若從未接種疫苗,請家長報到之前帶孩子到現住地附近的接種單位辦證并接種首劑(麻疹)疫苗。
(二)新生報到時,請家長填寫《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附表2)的基本信息,與《預防接種證》一起交到托幼機構(小學)班主任老師處。如果兒童家長不能提供《預防接種證》,務必補證。
(三)開學后2周之內,托幼機構(小學)負責完成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老師收齊《預防接種證》和《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后,認真核對、登記兒童接種信息。如果兒童完成了《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中相關疫苗的接種,則對該兒童的《接種信息登記表》進行歸檔;如果該兒童沒有完成《擴大免疫規劃實施方案》的免疫針次,則將該兒童的《接種信息登記表》交至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四)開學后第3周,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依據托幼機構(小學)上交的《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和《疫苗補種要求》(附后),負責開具《成都市入托入學疫苗補種通知單》(表3)2份和《成都市入托入學疫苗補種一覽表》(表4)返還給學校。學校將表3一份交給兒童家長,一份留存班主任。《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復印留底后再返還托幼機構(小學)。
(五)開學后第4周起,托幼機構(小學)老師負責督促家長帶孩子在預約時間內完成漏種的針次補種,并及時將補種信息登記到《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表2)和《成都市入托入學疫苗補種一覽表》(表4)。補種完成后,學校將該生的表2放入學籍檔案,保存至該批學生到達15歲。
五、信息報送與分析利用
(一)初次報送
10月1日前,托幼機構(小學)負責將《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報表(托幼機構/小學用)》(表6)報送至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10月15日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負責將《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疫苗補種匯總表(疾控機構用)》(表7)、所有漏種兒童《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表2)復印件報送至區(市)縣疾控中心。
10月20日前,各區(市)縣疾控中心負責將本轄區統計數據(表7)、所有漏種兒童《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表2)信息錄入電子數據庫后報至市疾控中心。
(二)末次報送
次年3月1日之前,托幼機構(小學)負責將表2和表6補充填完報送至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
次年3月10日之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將表2復印件和表7報送至區(市)縣疾控中心,表2原表返還給托幼機構(小學)歸檔。
次年3月20日之前,區(市)縣疾控中心將表7,所有漏種兒童《成都市入托入學預防接種信息登記表》(表2)信息錄入電子數據庫后報至市疾控中心至市疾控中心。
春季招生的托幼機構參照以上時間進度上報信息。
(三)數據分析利用
市、區(市)縣疾控中心要及時對收集數據進行分析比較,評估各托幼機構(小學)查驗補種工作質量,分析漏種產生來源,形成評估報告,分別于當年10月底和次年3月底前上報同級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反饋給各社區和托幼機構(小學)。
六、督導檢查
市教育局和市衛生局將組織聯合督察組在查驗補種期間開展督導檢查,對不認真執行查驗補種制度的地區和單位將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引起相關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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