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7月以來,全省審計機關共審計11358個單位,查出違規問題金額84.21億元,其中18所高校問題突出,2所學校已被有關部門調查
昨日,省審計廳廳長高仁全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作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2010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表示,自去年7月以來,全省審計機關共審計 (調查)11358個單位,查出違規問題金額84.2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0.94億元;審計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經濟案件線索58件、54人。
焦點
18所高校查出6類問題
2所學校已被有關部門調查
2010年以來,組織對18所省屬高校2008—2009年度(個別學校延伸到2010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在財務收支、基本建設及有關政策執行方面,各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與國家規定不符的問題。對各高校存在的問題,除2所學校因省紀委和司法機關已介入調查暫未處理外,審計機關已對其余16所高校作出限期向學生清退多收費用、發放助學金和獎學金、上繳財政以及罰款、調整賬務、歸墊資金等處理決定。
問題1
收費及其管理方面的違規問題仍較普遍:2008年以來,12所高校無依據收費329.54萬元,擴大范圍、超標準及“搭車”收費1150.94萬元,一高校成教部在收取學費時違規合并收取技能培訓費722.94萬元,而實際未開展培訓服務;13所高校多收取的教材款2309.21萬元未及時清退給學生。
問題2
有5所高校的結余資金和經營收入等4857.84萬元未編入綜合預算;8所高校隱瞞收入2718.14萬元;4所高校虛列支出3742.39萬元;6所高校將教學等資金8034.96萬元挪用于修建新校區、教職工住房等;6所高校的培訓等收入中有692.93萬元未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3所高校存在私設“小金庫”行為等。
問題3
違規籌借、運用和存放資金:2所高校以前年度違規集資至今未清退1148.39萬元;一高校研究所投資成立的一家公司編造虛假營業收入4.10億元,違規取得銀行貸款5800萬元;1所高校違規對外有償拆借資金4336.10萬元;2所高校使用個人存折存取公款1498.68萬元。
問題4
獎學金、助學金政策執行不到位:7所高校少計提并少支出助學金2521.85萬元;6所高校對國家撥入的部分獎學金、助學金發放不及時或不足額,以致202.23萬元應發未發等。
問題5
6所高校的1.79億元基建工程未公開招標或招標不規范;3所高校超計劃投資696.20萬元;3所高校固定資產賬實不符8327.29萬元;11所高校違反政府采購規定,涉及金額5760.25萬元。
問題6
抽查15所高校的92個科研項目,發現有9個項目無明確的量化目標、無項目預算或申報程序不合規,14個項目未按規定時間完成,10個項目實際支出與預算不相符等。
訪談
涉案人員是否被處理?
昨日下午,省審計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就一些焦點問題接受了媒體采訪。
記者:高校審計反映出很多屢禁不止的問題,這是為什么?
新聞發言人:從審計結果看,客觀上近年來高校大規模擴張,教學點增加、學生人數增加,而相應的管理制度還沒有完全跟上,有關人員的管理水平也沒有完全適應新要求,老辦法、舊經驗還在繼續使用,造成與新情況、新形勢脫節。由此,導致出現了許多屢查屢犯的問題。主觀上,部分高校一些管理人員的財經法紀意識還比較淡薄,個別學校出于小集團利益而違反財經法規制度。
記者:報告被點名次數最多的高校對其涉案人員是否已作處理?
新聞發言人:這所高校涉及亂收費、私設“小金庫”問題,其性質是近年來所審計高校中最為惡劣的。有關責任人員已按法定程序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查處。
記者:一些高校所涉及的亂收費問題,整改時間段有無具體規定,即何時之前須向學生退學費?
新聞發言人:一般情況下,一般項目要求60日內整改結束,90日內向審計機關提交整改結果報告,審計機關將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天府早報 記者楊 琴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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