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省教育廳下發了《關于切實規范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行為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高校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在7月20日之前,對各自成人高等教育辦學現狀及時進行清理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據悉,對違規學校視其情節,將給予扣減成人高教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學資格等處罰。
根據《通知》,規范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行為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嚴禁普通高等學校舉辦任何形式脫產性質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不得以網絡教育名義開展或變相開展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
嚴禁任何形式的違規聯合辦學,招生權、辦學權不能授予任何校外機構和自然人。
嚴禁任何形式的虛假招生宣傳,不得隨意跨省進行招生宣傳。
嚴禁違反財經紀律,學費不得跨學年預收。
《通知》強調,對因違規招生辦學損害群眾利益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必須予以嚴肅查處,嚴格追究主辦高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違規學校視其情節,給予以下處罰:停止校外辦學機構備案;扣減成人高教招生計劃,直至取消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學資格;兩年內,取消學校參加評優評先的資格;對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辦學行為主體,將從嚴從重處理。(來源: 四川在線-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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