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考辦日前作出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本科段)自2004年10月起不再作為司法局委托開考的專業。該專業自2004年10月起向社會開放,繼續開考。主考學校仍為華東政法學院。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均不變。
該專業何時停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將視社會需求和生源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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