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教育局要求,2011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經濟南市教育局批準,學校可根據考生的成長記錄情況和辦學特色招收不超過本校招生總人數5%的擇校生,其余擇校生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濟南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要以學校為單位計算,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控制在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30%以下,收取擇校費后一律不準再收取學費。
計劃內錄取的學生報到結束后開始錄取擇校生,凡被計劃內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擇校。同時,濟南市教育部門也要求,同意交費擇校上學的學生必須在填報志愿時表明擇校意向。
另據記者了解,教育部已明確規定2012年高中學校擇校生占統招生的比例將在2011年30%的基礎上繼續下降10%,雖然山東省和濟南市還未出臺相關文件,但是肯定要在這個基礎上執行,這意味著通過擇校上高中的幾率將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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