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作出回復,稱根據國家有關近年內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的規定,駁回了西南交通大學有關研究生收費政策問題的請示,對研究生收費暫不作調整。
兩部門在回復中指出,根據國務院2007年的《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規定“今后五年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同時,去年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規定“今后2年上述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學期收費水平”。因此,研究生收費仍按2006年向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備案的標準執行,暫不作調整。
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同時還稱,根據工作安排,下一步將在適當時間會同省教育廳對高等院校進行調研,待國家新政策出臺后,再對高校研究生和本專科學分制收費政策進行規范和完善。(來源:成都晚報 記者 楊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