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口語、口譯考試考生守則》提示天津參加自考口語、口譯考試考生要注意以下問題。
■要在考前15分鐘進入候考場。
■進入候考場后考生就不能隨意出入了。
■在候考場,考生要將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放在課桌右上角備查。
■此后,考生將領到一份“考試成績記錄單”。考生要在“記錄單”指定位置用鋼筆或簽字筆準確填涂個人信息。根據規定,凡因考生個人原因漏填、錯填以及字跡不清造成無法辨認從而影響考試成績的,后果自負。
■下一步監考員會帶領考生進入預考場。此前,考生應將攜帶的文具,如圓珠筆、鋼筆、書籍、筆記本、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通訊工具(手機、尋呼機要關機)電子記事本放到指定的地方。
■考生在預考場內閱讀考卷時,因試卷印刷字跡不清或缺損,可以向監考員舉手示意更換試卷,但不允許向監考員詢問與考試內容相關的任何問題,考生不得在試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按違反考場紀律做相應處罰。
■考生由預考場到指定考場外等候期間不能擅自離開,否則按放棄考試行為處理。
■考生進入主考場時,須再次出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經監考員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場。
■考生進入主考場后要將“考試成績記錄單”交給主考教師,按要求進行考試。
■考試結束后,考生要從指定出口處離場。
來源:中國網濱海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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