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屆免費師范生明年畢業 當教師仍要參加公招
我省首屆免費師范生將于明年暑期畢業。昨日,四川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對我省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作出相關規定:免費師范生就業還是要參加公招;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就業 實行公開考核招聘
通知要求,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我省中小學就業還是要實行公開考核招聘。省教育廳指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供需見面活動,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所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聘學校,根據崗位需求信息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考核合格的,簽訂就業協議。通過雙向選擇未能簽訂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的中小學任教,仍未落實的,由生源地所在市(州)于明年5月30日前負責落實任教的中小學校和工作崗位。
邊遠地區任教 享受優待
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任教。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期間,享受以下優惠待遇:從報到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一、二類地區高定一級薪級工資,三類以上地區高定兩級薪級工資,按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津貼補貼;畢業生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晉升七級及以下專業技術崗位,其任職年限提前一年,國家規定最低任職年限為一年的提前半年。到市(州)、縣(市、區)城區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當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規定,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的工資福利待遇。
考上教育研究生 在職學習
免費師范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免費師范生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
省內學校間 可流動
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期內,可在本省內的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其中,在跨市(州)、縣(市、區)域的學校之間流動的,需經接收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確需流動到其他系統工作的,須逐級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才能辦理流動手續。
違約退費 繳50%違約金
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免費教育費用為四年修讀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三項之和,按國家實際實行的免費教育費用標準計算。畢業后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畢業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滿十年且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在離開教育崗位之日,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未能履行協議且未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繳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畢業生,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由免費師范畢業生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再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等部門按程序逐級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信息來源: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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