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2010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的有關規定,我市9個職位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未達到5:1開考比例,經研究,決定對9個職位錄用名額進行調整,共減少12個錄用名額。
9個職位調整情況如下,青白江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2(3010802)職位錄用名額由2名調整為1名,彭州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1(3011201)職位錄用名額由3名調整為2名,邛崍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1(3011303)職位錄用名額由5名調整為4名,新津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2(3011904)職位錄用名額由4名調整為2名,大邑縣森林公安局刑偵(4010301)職位錄用名額由4名調整為2名;青白江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1(3010801)、青白江區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3(3010803)、彭州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3(3011203)、蒲江縣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執法崗位1(3011803)等4個職位共5名錄用計劃取消。
又訊 按照《2010年從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的有關規定,我市2個職位招考名額與初審合格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5開考比例的規定,經研究,同意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職位(1010001)錄用名額調整為17名,青白江區從五項基層服務計劃人員中招錄鄉鎮公務員職位(1011102)錄用名額調整為14名,兩項共減少50個錄用名額。(來源:成都晚報 記者 黃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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