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成都市所在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專科生(含高校中的中專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總共約60萬名大學生開始繳納醫療保險,其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10月30日,過期不辦補繳。最遲應在12月20日前辦理完參保手續。
據介紹,在基本醫療保險方面,2010-2011學年度大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籌資標準為每人40元;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218元。在住院待遇方面,參保大學生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一次性住院醫療費,其數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個人先支付應由個人自付的費用后,再給予報銷。其起付標準分別為:鄉鎮衛生院和校醫院50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一級醫院100元;二級醫院200元;三級醫院500元;市外轉診1000元。
成都新學年大學生醫保籌資工作啟動
成都各高校陸續開學,大學生參保繳費也隨之啟動。80多所在蓉高校的學生,均可在10月20日前繳費參保。
2010年大學生除了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外,還可自愿選擇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本學年度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為每人40元,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218元。同時參加了上述兩種保險的,每年最高可報銷51萬元——一個保險有效期內,一名大學生累計支付的最高限額為上一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2010年約為11萬元。
同時,參保大學生還可享受門診待遇,一個保險有效期內不超過500元。因外傷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門診醫療費,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報銷,一個保險有效期內最高不超過800元。
自愿參加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的大學生,一個自然年度內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資金為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累計不超過40萬元。
對城鄉低保家庭中的大學生及持有殘疾人證且傷殘等級為一、二級的殘疾大學生(無戶籍限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政府全額補助。對其他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個人繳費部分,由高校給予不低于10元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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