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建設,根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管理辦法(暫行)》(津考委高發[2005]5號)的規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決定調整工商企業管理專業(本)(專業代碼:582)和旅游管理專業(專)(專業代碼:106)考試計劃(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詳見附件)。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自2010年起執行。
附件一:
工商企業管理專業(本)考試計劃
注:
1、報考條件:
①學科門類為經濟學(02)、管理學(11)類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②其他學科門類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政治經濟學(財經類)”、“企業管理概論”、“企業會計學”、“市場營銷學”、“生產與作業管理”五門課程中的任意兩門。
2、已通過的自學考試“財務管理學”(4學分)課程,可頂替本專業的“財務管理學”(6學分)課程。
3、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語,但須在“中國文化導論”、“企業文化”、“知識產權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四門課程中選考三門課程。
附件二:
旅游管理專業(專)考試計劃
注:在原149專業通過多的“旅游學概論”可頂替本專業的“飯店管理概論”,但在選考課程中不能再選考該課程。
來源:天津招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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