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全國各地的不同需求,全國考辦近日決定從2001年起增加部分公共課的考試次數,除現在實行的每年4月、10月兩次之外,在每年1月、7月增加兩次考試。各地是否參加,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情況決定。
根據上海市考試周期運轉的實際可能與具體情況,上海市將不安排1月、7月考試,公共課考試繼續在每年的4月、10月舉行。 經向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確認,2002年上海自考依然是一年兩考,而非一年四考。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200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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