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媒體曝光平南不滿16周歲的學生赴廣東打工
●平南縣初中生放假到廣東打工成風氣,一些中介層層“抽水”
●對童工現象,孩子懵懂家長支持老師沉默
童工現象滋長 該由誰來負責
今年7月1日,《廣州日報》刊發一則東莞新聞,報道稱廣西平南一群未滿16周歲的初中生每天在工廠工作十余小時,報道出來后,廣西童工被遣返,打破了平南縣的沉靜——街頭巷尾都在議論家長為何要送孩子去打工,這些初中生是如何混進工廠的。
南國早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童工事件中,一名初中生從學校進入工廠要經過4層中介,他們的薪水被層層“抽水”。在孩子懵懂、家長默許、中介積極和工廠歡迎的現實情況下,童工事件折射出當地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意識的淡薄
事件:初中生進廠工作 無人審查
據《廣州日報》報道,6月下旬,來自平南縣鎮隆二中年僅15歲的小靜,聽說到東莞打工一個月能賺2000元,便找到“帶隊老師”報名,6月22日下午與另外35名同學在“帶隊老師”的帶領下抵達東莞市東坑鎮的岡谷電子廠。
為了進入工廠,小靜和同學每人交一張假戶口本復印件和簽下每個月至少工作280小時的協議,第二天就上崗了。雖然他們每天站著工作11個小時很累,但是想到每月能賺2000元工資都堅持著。然而,工作不到10天,他們就被工廠以“童工”為由解雇,拒發工資。
隨后,當地勞動監察部門介入,小靜和同學拿到了工資,但被送回家。與此同時,該廠另外200多名疑似童工者,亦被要求送回家。據報道,這200人中,超過半數為平南縣各鄉鎮的初中生。
報道中還稱,學生之所以能混入工廠,是因為“帶隊老師”、勞務派遣公司和工廠已經溝通好。中介阿明說:“他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學生未滿16周歲,作假的戶口本復印件只是走個過場,根本沒人審查,這是潛規則。”
調查:師生們返鄉后 選擇沉默
7月6日,記者與廣州日報報道此事的記者取得聯系,希望通過他們聯系上學生,但是僅找到“帶隊老師”的電話,可記者連續幾天撥打均無人接聽。
此后幾天,記者根據報道中提及的地點,按圖索驥,找到了幾名學生,但是學生和家長都保持沉默。一知情人稱,此事曝光后,部分老師擔心出事紛紛帶學生返回平南,并要求學生對外出打工一事守口如瓶,“因為老師擔心受到教育部門的處罰”。
7月10日上午,記者好不容易找到一名剛從東莞一工廠返鄉的學生小梁。來自平南縣某鄉鎮的她,只有14歲,剛讀完初一。
小梁說,她去工廠打工,是通過班上老師報的名,當時跟她一起去東莞的還有14名同學。她說,雇傭學生的事被發現后,工廠要求老師把同學們都帶回家,等過了風頭再說。他們在工廠從事的是零件拼裝工作,每天的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
問及被送回家的感覺,小梁的臉上露出無奈的笑:“我家在農村,家里有5口人,爸媽靠種田養活我們,家里并不富裕,而且父親有病需長期服藥,我還有11歲的妹妹和7歲的弟弟。外出打工可以賺上學的伙食費,現在只能向家里要了。”
問題:初中生外出打工現象多
平南縣人口約130萬,由于當地勞動力豐富,很多成年人都會外出務工。7月7日至10日,記者在平南縣多個鄉鎮調查發現,當地初中生到廣東打工的現象不少。
李女士系平南縣大坡鎮某村村民,6月上旬,她就開始給在廣東中山打工的親戚打電話,說讀初二的侄子要到中山打暑期工,讓親戚給個照應。李女士說,從初一開始,侄子每個寒暑假都會到廣東打工。另一家長坦陳:“雖然義務教育階段不怎么花錢,但孩子假期賺的錢可以滿足他們一學期的花銷,減輕了我們的負擔,作為家長我們也不反對。”
針對未成年人到外省打工是否安全的問題,家長李女士說:“由老師帶著,沒啥可擔心的。”為了讓孩子假期外出打工賺錢,在廣東打工的家長會介紹自家孩子進廠,自己不在外地打工則找親友幫忙進廠,再沒辦法就找老師幫忙。
平南縣平南鎮羅合村村民曾先生說,他堂弟在東莞厚街一工廠做管理人員,放假了,孩子想外出打工掙錢,他就會跟堂弟打招呼,讓他給孩子在廠內幫聯系一份較輕松的工作。
7日至9日,記者在平南大安、下渡、武林等鄉鎮走訪發現,未年滿16周歲的學生外出打工現象普遍。據當地熟悉該情況的中介及老師透露,每年平南縣外出打工的初中生多達七八百人。
目前,這一數字并未得到官方的證實。
揭秘:從學校進工廠被多層“抽水”
記者發現,老師、中介都有利可圖是平南童工現象增多的原因之一。7月7日,中介阿明向記者揭露了學生工進廠打工的利益關系。
阿明說,以這次報道中被辭退的童工為例,他們進入工廠前,已被轉包4次:他接收了陳老師帶來的30名初中生,馬上轉包給另一名中介,這名中介又將他們轉包給一家中介公司,最后由這家公司送學生進廠工作。
經過層層轉包,學生不少工錢被“吃掉”。阿明透露,他帶去廣東的這批學生,工廠每小時支付給學生11.8元工資,中介公司“抽水”3.05元/小時,另一名中介“抽水”0.75元/小時,他“抽水”0.2元/小時,剩余的全部交給“陳老師”,他也不知道這位陳老師給學生多少錢。他說:“學生的工資被層層‘抽水’,這是行業規則,只是金額多少不同而已,要不然我們也不會冒風險做這事。”
教育局:未發現有老師參與
7月9日上午,平南縣教育局成人教育委員會辦公室盧主任在接受南國早報記者采訪時說,看到報道后,由縣宣傳部牽頭,組織教育、勞動和紀委等部門的人立即趕到鎮隆調查此事。經過一番周折,他們找到了報道中所說的“小靜”和其母李某。“小靜”是鎮隆二中初一學生,確實未滿16周歲。另外,他們還找到報道中的“小棟”和“小蒙”,這兩名學生分別在鎮隆二中和鎮隆一中讀初一。
盧主任說,他們了解到,這些學生是6月22日上午在鎮隆街上乘坐大巴車,由街上的李某某介紹和帶領去廣東的,而李某某是社會人員,并非學校老師,只是被學生尊稱為老師而已,“在童工事件中,我們沒發現有學校老師參與”。
“我們調查了鎮隆、大安和大新三鎮的幾所中學,發現有十多名初中生利用假期外出務工。”盧主任還說,經過家長的默許,這些學生都是社會人員李某某和陳某某帶出去的。因為陳某某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他們通過其手機號碼查詢到他是大新鎮農村人,“他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可能被廣東的執法人員控制或躲起來了”。
平南的一些初中生假期常外出打工,每個假期來臨,平南縣教育局都會發通知提醒未成年學生,他們外出打工違法又影響身心的成長,不能出去,但因家長默許、社會中介勸說和受年輕人普遍外出務工現象的影響,通知并未起太大作用。此事發生后,教育局向全縣的40多所中學發出通知,要求認真核查學生外出務工的名單,發現了立即要求返鄉,但因家長的默許和聯系困難,此做法也未發揮太大作用。
“在此事件中,如果我們發現有老師參與,馬上嚴肅處理。”盧主任稱。
思考:如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在此事件中,學生是懵懂的,家長是默許的,中介是急功近利的,工廠是敞開大門歡迎的,有肥沃的土壤培育童工大軍的成長。可是此舉卻違反了勞動法,更違背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規律。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周可達所長說,學生、家長、中介和工廠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才出現了童工事件,而且是每個假期都有。在此情況下,家長、教育主管部門和勞動監察部門該惡補法律知識,各司其職,堵死中學生進工廠的路。
周可達所長認為,就家長而言,送未成年子女跨省打工,人身安全和各種權益都難以保障,一旦出意外后果不堪設想。生活中,只要家長種田或工作時稍微辛苦一點,亦或每個月少抽幾包煙、少喝幾頓酒,應該有能力支付孩子讀書的伙食費,不該送孩子出去賺錢。而教育主管部門,應該通過學校教育提高學生、家長的法律意識,認識到未成年人進工廠打工會影響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對于勞動監察部門來說,必須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讓工廠不敢用童工,不要出現年年監管年年有的情況。
(文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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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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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務院2002年頒布實施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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