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時去幼兒園接孩子,可能要被罰款啦!這樣的規定,你聽說過嗎?11月14日上午,南寧市民梁女士向本報反映,南寧市機械廠幼兒園分園(以下簡稱“南機幼兒園分園”)規定,每天19時,如果家長還不到幼兒園接小孩的,園方收費10元;此后每推遲1個小時,加收10元。記者采訪該幼兒園負責人時,對方表示,這10元錢只是為了督促少數經常很晚來接孩子的家長。轄區物價局稱,這個收費不合理。南寧市西鄉塘區教育局分管幼教的工作人員更明確表示,已經勒令該幼兒園停止此項收費。
1 家長說
如此“罰款”不應該
“現在上班族基本都是6點才下班,離得近一些的家長,半個小時能過來;遠一些的,若正好碰上車流高峰期,就難準時接孩子了。這個規定有點說不過去。”14日下午,南機幼兒園分園一名學生的家長對記者說。
當日下午4時許,記者在該分園看到,此時前來接孩子的家長多了起來。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家長。對于此項收費,一些家長表示并不知情,有的家長表示曾見過這個規定。知道這一規定的家長都表示,如此收費不應該。
2 幼兒園說
家長應當體諒老師
在南機幼兒園分園大門旁,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幼兒園規定家長來接孩子的時間為“冬季16:50-18:00”,不過記者并未看到超時收費規定。分園的黃園長告訴記者,規定是11月1日寫在黑板上的,不過前幾天下雨把字跡沖洗掉了,便收了起來。面對梁女士等家長的質疑,黃園長解釋道:“我們也理解有的家長下班時間比較晚,或者路上會遇到堵車的問題,所以偶爾遲到幾次,或者遲到半個小時,我們也不會收家長的錢。我們主要是針對一些‘健忘’的家長,比如有的爺爺下棋上癮了忘了時間,甚至晚上7時才來接孩子。實際上,我們至今未收取任何一位家長的費用。”
南機幼兒園總園的劉園長,肯定了黃園長的說法,并補充說,“收費”并不是真的要收家長的錢。“這個規定,主要起警示作用,讓家長記得按時來接孩子。我們也跟老師說過,我們的目的不是為了收家長的錢,所以有家長來晚了,也只要記一下家長的名字就好了”。
劉園長認為,幼兒園教育不同于九年義務教育,是有償教育,屬于服務行業。學校里的老師們的工作時間超過了8個小時,就屬于加班的性質;老師超過工作時間還在幫家長們帶孩子,雖然有義務,但不應該是無償地付出。所以,即使真的收取了那每小時10元的額外費用,也是理所當然的。家長應該換位思考一下,考慮老師的感受。
不過,劉園長表示,這項沒有實施的“收費”,確實讓一些接孩子“愛遲到”的家長變得勤快了,最近都能提前把孩子接走。
3 管理部門說
服務性收費沒有標準 需要家長和幼兒園協商
隨后,記者聯系到管轄南機幼兒園的南寧市西鄉塘區教育局。在得知這個超時收費的問題后,西鄉塘區教育局幼教室的工作人員立即聯系了南寧機械廠幼兒園,確定情況屬實之后,分管幼教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像南機幼兒園這樣超過放學時間就要收費的情況是不合適的,沒有此項收費的依據,他們已經立即責令南機幼兒園停止此項規定,并對其進行了批評。接到批評后,幼兒園表示,撤消此規定。
對于幼兒園向家長收取“超時”之后的額外費用是否合理,南寧市物價局收費科的一位工作人員說,由于廣西尚未出臺此種服務性收費的標準,因此按規定來說,是不能收取這種費用的。
西鄉塘區物價局一位姓楊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物價局只對幼兒園的教育費和保育費進行批復備案,這種“滯留費”是不予以批復的。“至于這個‘滯留費’應當收取多少,具體是一個什么算法,我們也還沒有規定。幼兒園究竟能不能收取‘滯留費’,具體還需要幼兒園與家長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但是,對于其他幼兒園是否已經收取“滯留費”、收取了多少,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并且還沒有具體條例來管理。
記者手記
多一些換位思考
當記者對超時收費問題的合理性進行質疑的時候,劉園長反復表示,“收費”目的只在于警示那些習慣很晚才來接孩子的家長,而并非真的以此牟利。
記者采訪到的不少家長都表示,老師的辛苦他們能體諒,大部分家長也都能按時接送小孩;但是對于超時收費,在記者采訪到的家長中,他們都是明確表示不支持的。
確實,也許每一個接孩子回家“超時”的家長背后,都有苦衷。但是,老師們很多也已為人母、為人父,或者家中有老人要照顧;有的住得遠的老師,晚上在幼兒園把最后一個孩子交到家長手上,在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是晚上8時了,家里很多事情顧不上,難免會有一些家庭矛盾。
現代社會,每個人都處于高速運轉的狀態,家長、老師都一樣面臨著工作、生活的壓力。有時候家長下班晚了、堵車了,老師理解一下;老師也有家庭、有小孩要照顧,家長們能早點去接孩子,就能讓老師們早點回到家見到自己的孩子。在超時收費的爭議中,如果幼兒園能提前與家長們進行溝通協商,定下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收費標準,并通過物價部門的核準后,再進行收費,也許就能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誤會和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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