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高考改革實施細則出臺
浙江省教育廳公布新高考改革細則——《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實施辦法》。新高考學業水平考試和選考科目考試時間排定,選考科目中最難理解的“等級賦分”規則出爐。
學業水平考試將在2015年10月進行首次開考,其中外語科目2016年10月進行首次考試,外語“一考兩用”,考試范圍和要求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規定,成績既用于評定學業水平等級又用于高考。
從具體細則來看,每一門選考科目的每次考試,都有1%的學生能拿滿分。
學業水平考試
設5個等級
新的高考方案,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上升到了國家級考試,按照高考的要求進行組織管理。考試安排在標準化考點、考場進行,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施卷、統一閱卷、統一評定成績。
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所有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須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各科考試,每科至多報考2次。2次考試都不合格的可以增加1次考試機會。
考試科目有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其中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外語參加全國考試,其余科目實行全省統一考試。
學業水平考試一年安排兩次,分別在4月和10月進行。2015年10月進行首次考試,其中外語科目2016年10月進行首次考試。每年4月開考除外語以外科目,10月開考全部科目,外語另一次考試安排在6月統一高考期間進行。
學業水平考試時間,語文、數學各80分鐘,外語120分鐘,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各60分鐘。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分值為:語文、數學各100分,外語150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各70分。評卷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
成績采用等級制,設A、B、C、D、E 5個等級,E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為依據,A、B、C等按15%、30%、30%最接近的累計比例劃定,E等比例不超過5%。也就是說,大約15%的同學可以拿到A,得到E的同學不超過5%。
普通高中2013級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辦法參加考試。因休學、留級等原因轉入2014級的學生,其已獲得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有效。
選考科目
每位考生限選3門
選考科目考試,指的是考生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7門學科中自主確定3門選考科目,選考科目要計入高考總分。
新高考選考實行網上報名。選考科目在首次報考該科目時確定。每科最多報考2次。成績2年有效。
高中選考一年安排兩次,分別在4月和10月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同期進行。各科考試時間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同科目基礎上各加長30分鐘,各為90分鐘。高中選考在2015年10月進行首次考試。
統一設置在標準化考點,同考點的選考科目考試與學業水平考試分設考場。
符合高考報考條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內自主確定所選科目的一次成績記入高考總成績。
21個等級進行賦分
另外,大家關心的等級賦分方案具體為:考生各科成績按等級賦分,以當次高中學考合格成績為賦分前提,高中學考不合格不賦分。起點賦分40分,滿分100分,共分21個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
各科考試日程安排:
具體等級比例和賦分值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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