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提出統一高考招生共6門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分別均為3門。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選考科目由學生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心技術)等7門高中學考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語文、數學考試于每年6月進行。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2次,選用其中1次成績。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學校”志愿,按專業(類)平行投檔;高校確定和提前公布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和其他選拔條件,擇優錄取。
增加學生的自主選擇權 有利于高校選拔符合專業的學生
方案中,考生報考高校專業的選擇權得到了更充分的尊重。在統一高考招生和單獨考試招生中,實行“專業+學校”志愿,按專業平行投檔,考生可以自主選報專業。
“這樣做,對考生來說,可以增加選擇專業和學校的覆蓋面,有助于擴大考生選擇權。對高校來說,既保證了專業培養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該專業的生源相對充足,有利于招生選拔。”從事多年招生就業工作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謝書琴說道。
同時,謝處長也提醒考生如果高校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那就表示考生在報考該專業(類)時無科目限制,均可報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總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構成的,仍需參加選考科目考試,以獲得相關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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