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
適應高考新方案,高中學科教學有調整(附調整意見)
為適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試點需要,進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日前,省教育廳下發通知,就適當調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2年版)》提出相關要求,新的指導意見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
依據課程標準,在保持課程結構和各學科必修與選修模塊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2年版)》進行了適度調整。原則上不增加全體學生必修內容;數學、物理和化學學科教學不再分側文、側理,切實控制教學難度和學業負擔,從而保持高中學科教學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通知要求,突出學科核心素養,清晰確定不同層次的學業水平標準,以促進學生學習興趣和學術能力的差異化發展,提升學生綜合學習能力,以保持高中學科學習的層次性和選擇性。
通知強調,要適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的需要,鼓勵基層學校依據自身特色發展和擴大學生學習選擇權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課程體系規劃與建設,繼續探索學校課程的多樣化和特色化。
通知還對高中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的教學調整作了說明。明確哪些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哪些納入高考范圍。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調整工作,把調整要求迅速傳達到所轄的每一所普通高中學校,并抓緊予以落實。各級教研部門要加強指導,切實把調整要求落到實處。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認真學習《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4版)》,按照各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教學,尤其要注意區分教學內容“基本要求”與“發展要求”的區別,控制教學內容與難度。要加強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統籌規劃必修、選修課程,靈活安排課程與課時,轉變教學方式,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全面提升課堂教學的質量與效率。要大力推進選課走班,倡導分層走班教學,讓學生選擇教師、選擇教學層次與進度,為學生個性化學習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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