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適當調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適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試點需要,進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經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專業指導委員會認真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現就適當調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2年版)》提出如下要求(以下簡稱調整要求),并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
一、調整原則
1.連續性和穩定性。依據課程標準,在保持課程結構和各學科必修與選修模塊基本穩定的前提下,對《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2年版)》作適度調整。原則上不增加全體學生必修內容;數學、物理和化學學科教學不再分側文、側理,切實控制教學難度和學業負擔。
2.層次性和選擇性。突出學科核心素養,清晰確定不同層次的學業水平標準,以促進學生學習興趣和學術能力的差異化發展,提升學生綜合學習能力。
3.發展性和導向性。適應我省高考招生改革的需要,鼓勵基層學校依據自身特色發展和擴大學生學習選擇權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課程體系規劃與建設,繼續探索學校課程的多樣化和特色化。
二、調整方案
注:各學科教學內容與要求調整情況詳見《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4版)》。
1.《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4版)》各學科必修課程教學指導意見列為“基本要求”的教學內容,屬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必考題的考試范圍。
2.語文、數學學科必修模塊和限定性選修模塊列入高考的內容。英語學科根據國家英語考試要求另行確定。
3.其他學科限定性選修模塊和必修課程教學指導意見中列為“發展要求”的教學內容,屬于高考選考科目加試題考試范圍。
三、實施要求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調整工作,把調整要求迅速傳達到所轄的每一所普通高中學校,并抓緊予以落實。各級教研部門要加強指導,切實把調整要求落到實處。
2.各普通高中學校要認真學習《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指導意見(2014版)》,按照各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教學,尤其要注意區分教學內容“基本要求”與“發展要求”的區別,控制教學內容與難度。要加強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統籌規劃必修、選修課程,靈活安排課程與課時,轉變教學方式,關注學生學習過程,全面提升課堂教學的質量與效率。要大力推進選課走班,倡導分層走班教學,讓學生選擇教師、選擇教學層次與進度,為學生個性化學習創造條件。
各地在落實調整要求中有什么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省教育廳基教處。
浙江省教育廳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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