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廣西教育廳獲悉,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和廣西共同設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占廣西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30%(09年為10%)。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自治區按8∶2的比例共同分擔。
截至目前,2010年秋季學期下發到廣西各市、縣的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已達1.68億元,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2.58萬人。免除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的12萬多名普通高中學生學費近1.2億元。
資助政策覆蓋面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自治縣(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縣)、邊境縣(含享受邊境待遇縣)普通高中,學生資助面約為40%。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優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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