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浙江高考見義勇為可加20分”?
教育廳:加20分不準確,實際上加10分
教育廳在其官方微博“教育之江”上回應:根據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相關規定,高中時,見義勇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可加分10分。高考加分信息以《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準。
同時,公布了浙江高考加分細則: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
高中時,見義勇為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可加分10分。
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五大學科的全國奧賽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可加分10分。
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集體項目獲獎者須是第一作者,可獲加分10分。
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可加分10分。
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等可獲加分10分。
體育特長生加分規定也很明確,考生只有在高中階段在限定的項目和賽事范圍內,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全國性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獲得國家二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證書,可以申請高考加分。可獲得的加分為10分。加分的項目是限定的,浙江省高考體育加分包括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項目。
海洋運輸、地質勘探、農林漁等畢業后工作、生活條件較艱苦的專業及中小學師資定向培養招生專業,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在各批提前錄取的,可降20分投檔,在各批平行志愿錄取的,可在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降分征求志愿。
加分考生資格,需要經主管部門審核,并通過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公示。比如,體育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體育管理部門負責,少數民族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學科與科技競賽類加分考生資格審核由科協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等主管單位負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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