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實施辦法》明確禁止拖欠教師工資,禁止教師體罰學生。《實施辦法》在提高教師待遇方面作出相應規定,進一步維護教師權益,明確規定以下四類人員將被給予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強制教師從事非教育教學活動的;克扣、挪用、拖欠教師工資和津貼、補貼的;強制教師捐資以及其他侵犯教師合法收入行為的;侮辱、毆打教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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