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3月26日宣布全面下放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權,有步驟地探索建立分類評價、高校自主評聘、政府宏觀管理監督的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此舉是為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積極回應高校長期以來的強烈要求,主動削減行政權力事項、簡化行政審批程序,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和用人自主權;同時打破聘任終身制,形成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
據了解,納入此次改革實行自主評聘的范圍與對象,包括浙江全省地方屬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院校、成人高等學校等,對象包括教師和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圖書資料等崗位工作的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此外,其他輔助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在空缺崗位內由高校向有關評委會擇優推薦評審,自主聘任。
改革之后,高校可結合自身發展需要,自主制訂分類評審標準,自主組建評審組織,自主頒發任期專業技術職務證書。
為確保評聘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各高校需要嚴格公示制度,接受群眾全程監督。同時,浙江省教育廳和省人力社保廳將每年隨機抽取若干高校進行復核,對評聘工作中標準把握不嚴、程序不規范,造成教師投訴較多、爭議較大或復核中發現問題嚴重的高校將給予黃牌警告,并責成學校立即糾正;對違紀違規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截至目前,浙江省教育廳已將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高校教授評審、高校專業設置、高校科研項目評審等“含金量”大的職能通過委托或下放等形式放權給基層教育局或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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