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份自學考試將于2006年1月7日(周六)開考,參加本次考試的考生其準考證如出現損壞、信息錯誤或丟失等情況,可按照《考生準考證丟失或有誤處理辦法》(見附件)的規定處理。
由于元旦法定假期,本次考試的補制準考證工作于 2005 年12月30日 開始,具體時間為:
2005年12月30、31日8:30-12:00,13:30-17:30
2006年1月4-6、9-13日8:30-12:00,13:30-17:30
2006年1月7、14日(周六)8:30-17:30
2006年1月8、15日(周日)8:30-14:30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制證中心提示考生注意:
一、已通過網上報名,但未按規定時間到區縣自考辦交送相片的新考生,補制準考證時應攜帶: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淺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1 張;
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
3、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二、丟失準考證的考生,補制準考證時應攜帶:
1、“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三、準考證損壞、信息錯誤的考生,補制準考證時應攜帶:
1、原準考證;
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
3、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附件:
《考生準考證丟失或有誤處理辦法》
考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時,需持有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無居民身份證的現役軍人可使用軍官證或士兵證)進入規定的考場。以上證件要求必須清晰可見,證件應在有效期限內,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不得參加考試。已取得準考證的考生,如出現損壞、信息錯誤或丟失等情況,應按照以下規定除理:
1、準考證丟失或需要更改的考生,應在每次考試前 5 天起到考試結束后止(公休日照常辦理),前往考籍所在區縣自考辦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首先填寫“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一式三份),區縣考辦審核后簽字蓋章。辦理丟失準考證的考生還須繳納制證費 10 元。
3、考生持填寫后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補發、修改申請表”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補證和更改手續。考生可現場即時領取更改后的準考證。
4、因正常升位的原因造成身份證與準考證上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可以不必修改準考證。
5、遺失居民身份證且時間緊來不及補辦正式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帶有考生近照的戶籍證明,并且須在戶籍證明上考生照片位置加蓋戶籍專用章(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無效)。否則視為無效證件不得辦理補發準考證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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