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出臺惠民政策,決定從2010年起對就讀普通高中的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實施免除學費。
廣西決定,這項惠民政策從2010年春季學期起開始實施,免學費標準按各市、縣人民政府及其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確定。
與此同時,對在市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庫區移民子女和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民辦普通高中的學生,則按照當地免除學費標準享受補助。
各地免除學費后,自治區財政將按以下標準給予補助: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540元,非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60元。其他市、縣(市、區)的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590元,非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每學期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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