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組織了一場大規模的考試——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政策知識考試,全區直屬單位及全區14個市縣級以上機關單位公務員共計約16萬余人參加了考試。
據介紹,此次考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統一命題、統一印制試題、統一閱卷并下發各市和區直單位考試成績。區直單位由本單位安排集中考試,各市、縣(市、區)組織本市、縣(市、區)公務員集中考試。為準備此次考試,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已于2009年12月初至中旬,組織了我區各級公務員進行了系統學習。
考試內容包含:《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貨物貿易協議》、《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議》、《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投資協議》、《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爭端解決機制協議》等有關內容。此次考試旨在,檢測各地各單位公務員對中國-東盟自貿區政策的認識、理解程度以及把握、應用知識的能力。
另悉,公務員參加學習情況及考試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無故不參加學習、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公務員,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對于各市及區直各有關單位未能按時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及格人員,將統一組織一次全區性補考,補考時間定在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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