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2014年起浙江取消小學三年級及以下各種形式的“統測”活動,對小學其他年級及初中學生,每年最多組織1次區域性文化學科“統測”,且小學參加監測的學生數不得超過該年級學生總數的20%,初中不得超過30%。
據介紹,浙江還將嚴禁各地各校借質量監測之名搞變相的“統測”或舉行測前輔導,嚴禁利用測評結果對學生、教師、學校或學科進行任何形式的排名和獎懲。為打好“減負”組合拳,浙江鼓勵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在“統測”之外,有計劃地采取“進學校入班級”“推門聽課”教學調研、走訪座談等多種途徑和方法來綜合評價、診斷學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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