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鼓勵支持多種形式發展民辦教育,落實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記者1月19日從衢州市政府辦公室獲悉,《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日前出臺,從法人登記、稅費政策、收費管理、用地優惠、教師待遇等方面,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協調、快速發展。
《意見》明確,民辦教育屬于公益性事業。全日制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法人,全日制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登記為企業法人;非全日制的民辦學校按照企業法人進行登記管理,如確屬非營利性的,也可以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法人。
《意見》鼓勵名校、名企、名人來衢投資興辦優質高端的民辦學校。對投資興辦優質高端民辦學校的,在土地供給、師資配備、資金扶持等方面實行“一校一策”、“一事一議”的優惠政策。
今后,民辦學校的老師將更有歸屬感。《意見》明確了針對民辦學校人才的鼓勵政策: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請、評先評優、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民辦學校引進的高層次優秀教育人才,享受與當地人才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同等優惠政策。
在招生方面,《意見》規定: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高中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全市統一招生計劃,并與同類型、同層次公辦學校安排在同一批次招生。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招生,在教育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內自主招生。
此外,民辦學校學生享受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的國家助學政策。
據統計,衢州市現有民辦學校733所,其中幼兒園706所。民辦學校專任教師總數4344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19.5%。民辦學校在校生88452人,占在校生總數的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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