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與所在鄉鎮(街道)或社區簽訂場地對外開放協議,免費向社會開放體育場地設施;學校體育場地開放時間工作日每天早、晚相加不少于3小時,雙休日、節假日每天不少于6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昨天,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體育局等部門推進杭州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實施辦法的通知。
“轄區內有條件開放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率達到100%。”通知明確提出,杭州市各區、縣(市)政府,杭州經濟開發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是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對社會開放責任主體。鄉鎮(街道)政府、社區居委會具體實施所轄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并將學校體育場地開放工作列入政府對鄉鎮(街道)、社區督查內容。每年安排專項資金,落實學校體育場地開放的管理人員、場地維修、設施配置和更新、公眾責任保險等經費,切實保障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
社區(居委會)與轄區學校簽訂體育場地設施資源共享協議,制定開放制度,并對外公示開放時間、管理須知等。為每所開放學校至少配備管理人員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各1名,具體負責學校體育場地開放期間的管理和科學健身的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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