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決定深化民辦教育綜合改革,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建立產權流轉制度,并對民辦學校教師、學生與公辦學校教師、學生一視同仁。
記者17日從浙江省教育廳的《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了解到,該省將從統籌公辦和民辦教育協調發展出發,留出民辦教育發展空間,著力鼓勵支持發展民辦教育,促進公辦、民辦教育合理布局。綜合考慮“單獨二孩政策”影響、新型城市化帶來城鎮人口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變化的情況,有計劃地設計和推出一批民辦教育重大投資項目。
同時,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辦法,爭取建立“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協調相關部門按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區別制定收費標準。建立產權流轉制度,健全民辦學校并購重組和舉辦者變更退出機制。
浙江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民辦學校教師與公辦學校教師一視同仁,配合做好教師人事代理工作,落實民辦學校用人自主權。采取措施落實教師社保待遇,積極鼓勵民辦學校為教師建立年金等補充保險制度,進一步提高退休待遇。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民辦學校學生在政府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醫療保險、戶口遷移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受同等權利。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