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9年春季學期起,南寧市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市轄縣縣城及其以下所在地學校)將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費。記者2月10日從南寧市物價局了解到,此舉將年減輕農民負擔2239.94萬元,南寧市共25.7萬多名學生受益。
為了規范南寧市教育收費管理,切實減輕農村學生及其家長的負擔,根據自治區《關于我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停止收取住宿費的通知》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寧市將從2009年春季學期起,對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費。
為確保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南寧市物價部門要求學校要按規定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注銷手續,并到財政主管部門核銷收費票據。停止收取住宿費后,學校要做好相關工作,不得影響學生在校期間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各級政府將加大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財政投入,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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