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如何設置
今后浙江高校自己說了算
省教育廳只進行形式審核
今后,浙江高校可自主設置專業了。近日,浙江省教育廳對外公布《關于落實和擴大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管理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其中明確提出,凡具備有穩定的社會人才需求、學校辦學符合教育部基本辦學條件指標、有相關學科專業為依托、有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及相應辦學條件等條件的高校,允許其自主設置本校專業,省教育廳對此只進行形式審核。
目前,中國計量學院教務處根據《意見》,正在調整相關專業,計劃增設能源計量等與新興行業有關的專業。
“省教育廳只負責高校專業設置的宏觀指導和質量監控管理,對高校申報已納入專業發展規劃的專業,省教育廳只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者,于當年可自主設置專業。對未納入專業發展規劃的專業,還是按原有程序辦理。”浙江省教育廳高教處副處長王國銀說。
對于新設的專業,還設有質量監控機制。比如,新設專業招生一年后以及首屆學生進入畢業學年時,省教育廳都將對該專業的辦學基本條件與人才培養進行評估。評估的結論,將作為新設專業繼續招生、限制招生和暫停招生的依據。
此外,省教育廳將定期對外公布鼓勵類和限制類專業的目錄,發布近3年各專業就業、布點、招生以及社會對人才的總體需求等情況。這些,將作為高校專業設置的重要參考。
至于高校,將每隔5年對專業發展規劃進行一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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