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民辦非企業法人學校改制為企業法人學校的辦法》。這一改制方法不僅完善了民辦學校的分類管理,同時激活了社會資本進入教育領域。
探索民辦學校的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類管理,是民辦教育改革的重點工作,也是溫州實施國家民辦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任務。根據該辦法,今后非營利性的全日制民辦學校按照民辦事業單位法人進行登記管理,登記機關為民政部門;營利性的全日制民辦學校按照企業法人進行登記管理,登記機關為工商部門。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規,民辦學校是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社會組織,但實際上許多民辦學校舉辦者有不同訴求,比如有的是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回報的學校,有的希望成為經營性的學校。因此,民辦學校身份的尷尬阻礙了民資投資教育領域。
“分類管理是民辦教育改革基礎性工作的突破口。”溫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只有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分別就財政支持、稅費優惠、土地政策和投資回報等改革要素制定配套政策,形成科學合理的有區分度的政策體系,對民辦教育的發展實現分類推動,才會更加有效地引導民資投資教育。“把非營利學校改制為營利性的學校,目前我國還沒有規范、完整的政策,因此教育部期待溫州這一創舉,能為全國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提供經驗。”
目前,溫州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登記管理取得了較大成效。2012年以來,溫州市已申報登記的430所民辦學校中有200多所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法人,85所有意向登記為企業法人。此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登記管理始終沒有取得突破。
為鼓勵非義務教育階段優質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進行企業法人登記探索,溫州市明確規定,幼兒園必須達到浙江省一級幼兒園標準,普通高中必須達到溫州市示范學校及以上標準,職業高中必須達到浙江省三級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標準;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原則上不允許改制登記為企業法人學校,但因區域教育發展和改革探索需要,經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報溫州市教育局批準,也可登記為企業法人。
改制過程中,民辦非企業法人學校注銷之后形成的凈社會資產由溫州市民辦教育公益基金會托管。有意向改制的學校舉辦者要先注冊成立企業法人學校,由原學校與新學校簽署協議,整體承接學生、教職員工以及相關的辦學責任和義務,然后再對原學校進行資產清算并申請注銷,注銷后的凈社會資產則由民辦教育公益基金會托管。
“‘民校改企’是激活民資辦民校的舉措,有利于優質民辦學校做強做優,有利于調動民間資金投資教育的積極性。”溫州心橋幼教集團董事長徐炳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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