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高教自學考試將于10月30日開始,與往年不同,今年對于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雙方,教育部門都將實施建議開除、建議解聘、記錄在案并公開個人信息等嚴厲措施。
根據招考部門制定的考生違反考試管理的行為及處罰的新規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為記錄并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考生找人替考或者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將取消當次考試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并處延期三年畢業。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考試成績并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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