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記者獲悉,南昌市財政將安排100萬元獎補資金,對新建公辦幼兒園以及公辦幼兒園擴建進行補助,緩解公辦幼兒園占比偏低的問題。同時,獎勵社會力量辦普惠性幼兒園。
此次獎補專項資金分為建設類與補助類,其中建設類按每平方300元標準下達,對已投入使用的鄉(鎮)中心幼兒園、城區公辦幼兒園按獎補資金100%下達;對主體完工未投入使用的,按獎補資金的30%下達;其余70%待投入使用后一次性清算補足。補貼類按縣(區)補助資金的30%補助。建設類獎補資金必須用于幼兒園校舍建設、改造或收購,玩具教具、圖書資料及儀器設備配置,不得用于幼兒園日常辦公用經費和人員支出。
據了解,此次學前教育獎補對象為南昌市各縣區(含開發區、新區)城鄉公辦幼兒園建設的獎勵,及社會力量辦普惠性幼兒園的辦園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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