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營造清新怡人的教書育人環境,江西省向各級各類學校發出禁煙令,要求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在春季開學期間,利用各種形式對師生開展廣泛的禁煙教育活動,將履行禁煙職責納入教職工考核和學生評價體系。
按照規定,今后,凡進入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學校要在校門口顯眼處設立“無煙校園”或禁煙標志。學校不設置吸煙區。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煙草制品。所有高等學校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不得設置吸煙室。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室外露天區域設置少量吸煙區,并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和“吸煙有害健康”等提醒標識。
各地要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加強對學校禁煙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對禁煙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的學校要進行查處通報。學校要將履行禁煙職責納入教職工考核和學生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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