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浙江省教育廳通報,在治理擇校亂收費上又取得好成績。90個縣(市、區)中有79個縣(市、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實行了“零擇校”,其余地區擇校生比例均控制在5%以內。
2012年的浙江省教育局長會議上,教育廳長劉希平表態要要出重拳治理擇校亂收費,并提出努力把擇校率降到5%以下,或做到大幅度下降。
同年9月,浙江省公布了當年治理擇校亂收費的情況,有62個已實現“零擇校”,20個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7個擇校生比例較上年下降50%以上,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工作成效明顯。
今年以來,浙江省教育廳繼續把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作為教育系統糾風治亂的重點工作來抓,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今年初明確提出全省所有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招收擇校生的比例都必須控制在5%以內的目標。
通過工作的推進,浙江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擇校問題進一步得到有效解決。從11個設區市教育局上報的情況看,該省90個縣(市、區)有79個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實行“零擇校”,其余11個縣(市、區)擇校生比例降到5%以下。
其中,杭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6個設區市所轄縣(市、區)全部實行“零擇校”。
擇校生比例控制在5%以內的有:寧波市北侖區、永嘉縣、舟山市定海區、普陀區、嵊泗縣、仙居縣、三門縣、麗水市蓮都區、松陽縣、慶元縣、龍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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