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副院長在收取9名學生培訓、住宿、高考報名及作弊等費用共計37萬元后,聯手在校大學生通過無線發送、接收設備,預謀在2012年高考中作弊(《法制日報》案件版11月20日曾作報道)。今天,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陳樂冰、龔梓良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處拘役6個月、緩刑9個月,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被告人鄧朝宏、許益杉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免予刑事處罰。
經查,鄧朝宏系江西科技師范學校教師兼任南昌理工學院太陽能學院副院長,陳樂冰、龔梓良分別系江西師范大學科技學院和江西科技師范學院大三學生,許益杉大學畢業后在家待業。
2011年7月,鄧朝宏在浙江省瑞安市招錄了9名學生就讀“雙證”班(即自考班),許諾安排他們參加2012年高考,以錄取大學統招本、專科就讀,并收取了共計37萬元的培訓、住宿、高考報名及作弊等費用。
2012年五六月間,鄧朝宏與陳樂冰等人串通一氣,購買了高科技作弊設備(包括發射器和筆狀接收器),擬利用互聯網購買屬于國家絕密級的2012年江西省高考試題答案,并利用無線電信號發射、接收裝置傳送答案。2012年高考前夕,此案被公安機關偵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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