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發改委公布了重新修訂的《江西省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目錄》,并于本月起執行。
據了解,修訂后的《目錄》包括25項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或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與原目錄相比,主要增加了部分能源、醫療、重要專業服務定價項目,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公辦中專(技工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費、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風景名勝區門票、殯葬基本服務費、水電上網價格定價成本等。
列入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自動列入成本監審目錄。凡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在制定或調整價格時,應當依法開展成本監審,未經成本監審的,不得制定或調整價格。而制定未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江西省政府定價目錄》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價格監管的需要,按照定價權限實施成本調查監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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