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浙江省異地高考政策的實施
杭州明確隨遷子女“初升高”要求
記者從杭州市教育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日前杭州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下發了《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杭州市區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實施意見》。
隨著浙江省異地高考政策的實施,杭州市區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后,在杭州初中升高中的人數將不斷增多。為此,杭州市政府明確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初升高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杭州市區今年初中學校畢業的隨遷子女(2010級學生),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2011級學生從初二年級開學時就在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學習,并具有杭州市區初中階段連續2年學習經歷和學籍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2012級學生從初一年級開學時就在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學習,具有杭州市區初中階段連續3年學習經歷和學籍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
對2013年及以后進入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就讀的學生,杭州市規定:符合市區小學升初中條件,進入該市初中階段學校學習,并具有杭州市區初中階段連續3年學習經歷和學籍,且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定在近3年內至少參加1年社會保險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在市區初中學校就讀并畢業,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市區屬地公安機關頒發的四證之一的隨遷子女,可報考杭州市區各類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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