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義務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出臺。寧波市教育局明確規定,今后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率將嚴格控制在5%以內。初中擇校生不得享受省優質示范高中保送生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與入學相關的學科文化知識筆試和面試,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
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免試就近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寧波市常住戶口適齡兒童,以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為依據,實行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則分別根據學齡兒童的戶籍和實際居住地不同情況,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錄取辦法。各地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民辦學校堅決實行免試入學。民辦中小學招生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與入學相關的學科知識筆試和面試,招生名額、方式和程序均應向社會公示,在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可采用面談或搖號等為社會廣泛認可的方式開展招生。
寧波外國語學校招生方式與去年相同,其招生名額的80%面向寧波市區,采用“名額分配到校、小學擇優推薦、寧外直接錄取”的辦法,招生名額的20%左右面向寧波市其他縣(市)區招生,采用“網上報名、面談篩選、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興寧中學今年首次采用與寧波外國語學校一樣的招生方式,招生名額的80%左右面向寧波市區,采用“名額分配到校、小學擇優推薦、興寧直接錄取”的辦法,招生名額的20%左右面向寧波市其他縣(市)區招生。
蛟川書院、藍青學校等在寧波市區的招生,采用網上統一預報名,學校自主錄取的辦法,時間不得早于當年5月18日,并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招收錄取學生。去年,報考蛟川、藍青兩所學校的市區學生限定只能報考其中一所,今年不再限報。
市區隨遷子女入學可以網上預報名。外來務工隨遷子女按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原則上要在本市參加1年及以上的社會保險)等條件,由居住地(以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為準)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4月下旬起,在寧波市區試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網上預報名。
區域內校際班額相對均衡。各地小學新入學年級班額原則上應控制在40人以內,初中新入學年級班額原則上應控制在45人以內。
寧波市教育局明確規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實行免費義務教育,不得向學生收取學雜費、借讀費、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等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收取(接受)任何與擇校相掛鉤的捐助及設施設備的捐贈。民辦中小學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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