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獲悉,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江西省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下稱《辦法》),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進行規范。
其中,留守兒童入學情況、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等成為評估指標。據悉,評估實行百分制,得分在85分以上方可達標,對于評估未能按期達標的縣(市、區),給予通報批評,并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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