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教育新聞網02月18日訊 (記者 俞雯祺 成競)今后,浙江的公辦初中必須平行分班,不得舉辦各類“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了。這是記者在今天上午省教育廳召開的改進“小升初”招生工作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的。
為進一步規范浙江公辦初中的招生工作,省教育廳要求公辦初中做到“四嚴格”。
省教育廳規定,公辦初中要嚴格實行平行分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
省教育廳解釋,《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統籌規劃本行政區域內各學校之間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均衡配置。學校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平行分班是同一年級各個班的學生和教師基本實現均衡安排。但有的公辦初中舉辦各類“實驗班”、“提高班”、“創新班”等,將優質生源和優質教師集中在一個班,以爭奪優質生源和追求升學率,這種做法違反了《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要堅決制止。
另外,省教育廳還規定公辦初中要嚴格做到就近入學,不得隨意擴大招生區域、招生數量及擴大班額,違規所招學生將被視為擇校生,按治理擇校亂收費相關規定處理。
還要嚴格做到免試入學,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和各類考級證書作為入學的條件和依據。
而招生時間也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不得提前組織招生,不得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爭搶生源。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初中不得對學生申報就讀民辦學校設置任何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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