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貧困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學生及特殊教育學校助學補助辦法》。根據辦法規定,受助對象為具有南昌市戶籍、持殘疾人證的貧困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在校生。其中,在學前教育機構中接受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補助標準為每人一次性補助3000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貧困殘疾學生,每人一次性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大專生、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每人一次性補助3000元,本科生一次性補助4000元,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補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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