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記者獲悉,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根據意見,民辦幼兒園收費不高于當地同類公辦標準。
入園率達80%以上
近幾年來,學前教育仍是南昌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為此,南昌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以發展公益性、普惠性幼兒園為重點,將學前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總體規劃,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
“到2015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0%以上;每個縣(區)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幼兒園占幼兒園總數60%以上,省、市級示范幼兒園占幼兒園總數的15%以上。”《意見》提出,要重視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幼兒教師學歷大專以上達80%。
萬人配一所幼兒園
記者看到,《意見》要求以縣(區)為單位,制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保障城區每個街道、農村每個鄉鎮都有公辦或普惠性幼兒園。
另外,進一步擴大城市住宅小區配套建設公辦幼兒園。“城區舊城改造和新區建設時,每10000人左右須建設一所按規劃要求達標的幼兒園。”《意見》要求,凡新建小區配套建設的幼兒園,原則上辦園規模為6個班(含)以上的,建成后按屬地原則由開發建設單位無償移交給當地教育部門管理,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
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小區配套幼兒園,縣(區)政府將分期分批收回,用于開辦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設學前教育專項經費
根據《意見》,農村以鄉鎮為單位建設中心幼兒園,2000人以上的村可單獨建設幼兒園。此外,將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街道辦事處舉辦的幼兒園納入公益性幼兒園管理,為轄區居民服務。
同時,引進和培植優質民辦幼兒園,在沒有公辦幼兒園布局的區域,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委托民辦幼兒園接受居民子女入園,政府購買服務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應不高于當地同類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其名單應向社會公告。
《意見》指出,要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2012~2014年,南昌市財政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5000萬元,專項用于城鄉公辦幼兒園建設獎勵和普惠性幼兒園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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