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減輕群眾教育費用負擔,浙江省物價局決定從10月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教育收費檢查。
記者從浙江省物價局了解到,此次檢查的范圍為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涉及教育的收費行為。重點檢查義務教育階段各地公辦的名校、各級教育基金會及各類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的學校和價格投訴舉報較多的學校。
據浙江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年初,浙江省就進一步對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作了規定,明確要求各地公辦中小學“陽光招生”,推行義務教育“零擇校”。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不得突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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