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征求意見稿)》,與現行標準相比,刪除了高血壓等部分限制。昨日,記者了解到,在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中,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如果患有高血壓,仍被視為體檢不合格,無法獲得教師資格證。
反映:有高血壓無法獲教師資格證
“患高血壓的人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我覺得不太合理。”昨日,大學畢業3年的南昌市民李小姐聯系記者表示,她今年想考教師資格證,但去年11月份她所在的公司組織員工體檢時,她發現自己高血壓偏高。“我姐姐也是一位小學老師,她說根據規定高血壓患者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我有點擔心體檢不過關。”李小姐說。
近日,在廣東省頒布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刪除了“高血壓患者不合格”等標準。李小姐希望江西也能取消對高血壓的限制。
記者了解到,根據江西省目前的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均為體檢不合格。也就是說,在江西教師資格認定中,高血壓患者仍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
說法:暫沒有修訂體檢標準的計劃
記者發現除了江西省外,安徽、江蘇等省份也規定高血壓患者在教師資格認定中將被視為體檢不合格。昨日,針對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省教育廳師資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是參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制定并執行的。
據介紹,近年來,江西已經取消了在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中的身高和體重限制。教師招聘有關身高、體重標準,由用人學校自行確定,擇優錄用符合條件者。此外,還取消了乙肝檢測項目。不過,該負責人表示,目前省教育廳還沒有修訂教師資格認定相關體檢辦法的計劃。
高血壓患者無法取得教師資格證,那么教師上崗后患有高血壓的,是否能繼續從事教學?對此,該負責人表示,“這項規定是為了把好教師資格認定的身體素質關,對教師上崗后患有高血壓的并不存在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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