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尤其是民辦幼兒園存在占用正常教學時間舉辦有償興趣班的現象,實則為變相提高保育收費標準,加重了孩子家長的負擔。針對這一現象,杭州市物價局結合2011年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予以叫停。
該局通過檢查發現,杭州德勝東村幼兒園在下午16:15—17:00時期間,與浙江英仕教育中心等社會培訓機構合作舉辦繪畫、早教、思維訓練、少兒英語等有償培訓班,辦班收入由幼兒園與教育中心按照4:6的比例分成;杭州近江藝術幼兒園在下午16:45-17:45時期間,與杭州樹人專修學校合辦有償培訓班,辦班收入由幼兒園與專修學校按照3:7的比例分成。
“本不想讓孩子參加興趣班,但發現教室要騰空給參加興趣班的孩子上課,自己的孩子只能和一些不上興趣班的其他班級孩子呆在一起,等候家長來接,無奈之下只好違心報名參加。”一位學生家長表示。
根據杭州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關于改革和規范杭州市區幼兒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杭價費〔2005〕146號文件規定,日托班的正常在園時間為7:30時至17時。也就是說,幼兒園在向家長收取了保育費后,就應該保證在上述時間內對幼兒管理和教育。占用正常教學時間舉辦有償興趣班的行為涉嫌“以重復收費的方式變相提高保育費的收費標準”。
據悉,目前檢查工作還在進行之中,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局將依法進行處理。由于幼兒園的興趣班一般采取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舉辦的方式進行,費用往往由這些機構出面收取,幼兒園的賬面上不反映這些收入,給物價部門的調查取證帶來了一定困難,遏制幼兒園不正當收費行為仍需要全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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